非京籍考生可在京中考的9类人

2015-01-27

在2015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9类无本市户口的中考生可报考。在明年中考报名中,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户籍考生可在本市报考普通高中,不可报考中职类学校。

1、有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2、有区县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4、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5、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5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6、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7、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还有两类考生可报考规定中的学校:

1、具有河北省户籍的首钢矿业公司职工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2、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

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往年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的外省市户籍子女的考生只能报考北京市潞河中学和北京市运河中学,而这类考生今年可报考的范围是通州区普通高中。考生还要留意相关证件的有效期。如博士后子女和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两类证件的有效期限均为2015年3月25日,考生在报名前要仔细核对。